人们喜欢跟风起哄,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,人多的地方肯定有新鲜事,在众人的掩护下,大可以为所欲为。
跟风者并无讨厌之处,相反还可利用这种心理。
一个新产品的介绍推广,在街头拉上横幅,张贴印刷精美的海报,设一舞台,一帮俊男美女唱歌跳舞,从而吸引跟风者。活动的商家自然希望凑热闹的人越多越好,人越多,广告效益就越明显,就是增加了产品的潜在客户。
而跟风者并没有对产品的兴趣,驱动他们脚步的,只是周围人的不约而同,那种聚众的视觉感召,让他们看到了隐隐约约的利益。
看热闹也不是单纯为了猎奇,热闹的地方嘈杂混乱,有利于浑水摸鱼,或者获取意想不到的见闻和信息,或者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。
跟风者默默观望,定能人畜无害,却偏偏有思想活泛的,有搅局中伤的,混在人群中瞎起哄,使得本就混乱的现场风起云涌,像一触即发的战争,起哄者乐于享受那种运筹帷幄的瘾。
而互联网则是跟风起哄的温床。人人躲在荧屏后面,隐藏了身份,戴上了面具,话语出口,不怕伤人,不怕引发众人之怒,大不了删号归隐,或者换个马甲继续作恶。总之,起哄的成本是白菜价,每个人都能消费的起。
而网络的受众是巨量的,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时代,一条热点,上亿的浏览量只是分分钟的事,病毒式传播是大规模杀伤武器,抵得上千军万马。
网络便捷归便捷,但热点的传播,必须有跟风者的贡献,若大家都事不关己,海量的浏览从何而来?因此,不是网络本身的力量恐怖,而是跟风者利用了网络的便利。
无论现实中,还是网络里,跟风者的性质不变,目标也一样,都是猎奇,都是好玩。不过,因为互联网的助威,跟风者看到了出名的机会,只要参与到事件中,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网红。
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即使什么也不做,也足以俯视世界。跟风的人并没有突出的才能,只是踏上了热点的快车,用起哄的惯用伎俩推波助澜,结果跟风者自身成为热点。
金钱的诱惑,名人的效应,都是跟风起哄的出发点,有语不惊人死不休者,如拜金的宝马女,有对自己无限自信者,如昔日的芙蓉姐姐、凤姐等。如今的短视频,更是给一夜爆红搭建了便利的舞台,人人都能借助自身的某一部分晒在公众面前。其目的正是竭尽所能聚拢跟风的人,也就是粉丝,从而产生精神和物质的效益。
历史上揭竿而起的义士,一呼百应的英雄,从者众,是一大票人的领袖,也算是粉丝。能够召集帮手去暴动,奔赴战场,这样的领袖绝非庸才,是极具个人魅力的,否则不可能有人跟随他出生入死,他所秉持的理想和价值,必定传染给那些“跟风者”。因此,这些人只跟风,并不起哄,而是听从指挥,为共同信念打拼。
反观我们所认识的跟风,是凑热闹,是当作娱乐来对待的,无所谓理想,无所谓价值,根本就是可有可无,率性而为。今天觉得政治有意思,就贴上卫道士的标签,明天又想投入体育,便成为狂热的球迷。
既然号称是跟风,意思是哪里有风就吹到哪里,没有固定的战场,没有真正喜欢的领域,所谓追逐热点新闻和事件,就是跟风的集大成者。
起哄,自然是以跟风为基础的,如果只是自己一人,恐怕没有胆量起哄,毕竟社会复杂,一不小心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,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。而跟风的好处就是法不责众,深入浩瀚的人海里,你还是你,但别人却认不出哪个是你。你的热嘲冷讽,你的挑拨离间,你的恶意中伤,完全可以栽赃到任何一个跟风者头上,难以查找来源,相当于擎起巨大的保护伞,然后肆无忌惮地干自己想干的事。
但这种起哄并非没有风险,你的随意发声没有人追究,只是不够分量,不值得大动干戈。如果真要较真,互联网恰恰是最不安全的地方,虽然混在众多IP里面,看起来难以辨认,但每个IP都有明确地址,追根溯源并不是难事。
就是普通的网民,想要人肉一个人,耗点时间,花点金钱,也是能办到的,何况专业人士?
我们为了图自己的痛快,于是毫不顾忌后果,或者愚昧地预想不到后果,倘若瞎起哄,涉嫌违法,到时候只能吃不了兜着走。
跟风本来就是无主见,再瞎起哄,就是愚蠢了。这个世界容不下愚蠢的人。